「統一台灣動力基金」8/8獲准募集
回上一頁(2007/08/09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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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投信申報募集開放式股票型於國內募集投資國內之「統一台灣動力基金」,總面額新臺幣60億元整,由臺灣中小企業銀行擔任基金保管機構,自96年8月8日申報生效。該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3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6億元。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上櫃公司股票、承銷股票、上市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台灣存託憑證、政府公債、公司債(包括可轉換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金融債券(包括次順位金融債券),經金管會核准於國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及其他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及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三個月後,投資於上市櫃股票之總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且投資於高科技相關事業、中國概念股之上市上櫃公司股票及承銷股票總金額,合計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且投資於中國概念股之上市上櫃公司股票及承銷股票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含)。 |